校园规划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和规范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校园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决定,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统筹、协调有基本建设工作任务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完成好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建立相适应的基本建设工作机制,组织检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工期计划、工作进展,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4.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编制、报批校园总体规划、五年基本建设规划及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5.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编制、报批学校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以及大中型维修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向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选址论证、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初步设计及概算等项目前期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和掌握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与基本建设相关的基本情况,掌握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及生活特点和规律及其对校园规划建设的基本要求,合理制定校园规划,管理好校园用地;
7.负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