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连海洋大学黑石礁校区一分变电所电力增容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预算:人民币11.0352万元(人民币),取费基数:418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同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三、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函(详见附件1);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2);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详见附件3);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最终金额(监理费)=经审计定案工程费×固定监理费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60%(无息),审计定案后,以最终经审计定案工程费核算最终金额(监理费),对余款一次性付清(无息)。
五、报价单编制说明:
报价应采用固定费率,报价单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政策,现场施工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并承担报价漏项的风险。
六、报价文件签署:
报价采购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印章。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无效:
(一)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
(三)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有效报价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成交标准:
(一)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供应商。
(二)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截至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30。
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行政办公楼413。
电话:(0411)84763252
联系人:胡老师